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金融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融国有资产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协力推进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一、全省金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金融国有资产总量。截至2023年末,全省金融企业183户(一级),资产总额23224.33亿元,负债总额18920.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304.03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3502.31亿元。
(二)金融国有资产分布情况。截至2023年末,省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0318.01亿元,负债总额7429.69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2761.91亿元;市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681.28亿元,负债总额7747.75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496.49亿元;县级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225.04亿元,负债总额3742.86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243.9亿元。
(三)金融国有资产行业分布情况。截至2023年末,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类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分别占比13.32%,64.58%;银行业资产总额、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分别占比83.92%,24.9%;担保业资产总额、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分别占比2.03%,10.39%;保险业资产总额、国有金融资本权益分别占比0.73%,0.13%。
(四)金融企业经营状况。2023年,全省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54.51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33.92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92%,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目标。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统一管理、坚持权责明晰、坚持问题导向五大原则,有序推进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企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有效落实“党建入章”等制度,发挥国有金融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以管资本为主,全面加强金融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产权管理,组织实施产权登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夯实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压实外部董事责任,维护出资人权益。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费用开支。
(三)统筹整合资源,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结构。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增加贵州金控集团资本金,改组设立全省首家信用增进公司。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组建贵州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国担基金—省再担保—市县担保机构”三级风险分担机制,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国有金融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一)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末,地方城商行贷款余额均同比增长,银行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贵州金控集团完成股权投资、融资担保、不良资产收购等工作,服务实体经济贡献不断加大。
(二)普惠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积极落实中央普惠金融政策,推动贵阳、毕节、遵义等市县入选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支持我省普惠金融发展。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推动农业保险高速发展。三是持续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
(三)基金杠杆撬动作用逐步发挥。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运用“财政+基金”方式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自2021年起,省级财政连续3年统筹安排资金分类发起设立并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基金,紧紧围绕全省“十四五”规划,发挥基金杠杆撬动作用,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超3倍。
(四)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持续增强。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信贷资源进一步向科创领域倾斜,截至2023年末,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均同比增长,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担保力度。
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资本布局有待持续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尚需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压力较大等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指导国有金融企业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二)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不断推进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统筹推进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纾困。深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增强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
(三)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国有金融企业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主动担当作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四新”“四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督促金融企业及其股东承担起风险防范化解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合规经营,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实业资本管理相隔离,建立风险防火墙,避免风险相互传递。持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妥善处置中小银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进一步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一是构建科学完整、统一规范的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安全和出资人合法权益,确保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横向协同管理,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金融企业进行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