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1月26日至29日在汉召开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人大

  10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订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26日至29日在汉召开。

  建议议题主要有: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草案)》;表决《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审议《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草案二审稿)》《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孝感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随州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襄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黄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十堰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等报批法规;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禁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燃气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含部门),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及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国强、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秘书长张爱国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ppc.gov.cn/p/353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陈文浩: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 全面提升全过程精准监管预防水平 下一篇: 全省人大民宗侨外和港澳台工作专题培训班在汉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