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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黄岩区人大:数字化赋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摆在基层人大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笔者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大常委会利用数字化赋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实践为例,分析基层人大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寻找进一步优化的路径。

  存在问题

  人大历来高度重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通过多种监督方式有效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项目建设周期“长”与控制环节“多”并存。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如事前规划、要素保障、政策处理等不到位,造成开工困难;开工后,因进度、管理、概算控制等因素,导致项目难以落地;完工后,竣工结算、移交不及时,出现项目效益差等问题。

  人大监督手段“缺”与监督实效“弱”并存。项目建设周期长,全口径全过程监督不到位;项目实施业务性强,而人大代表建议的专业性有待提高,监督深度和系统性不足;基层群众缺少参与监督的路径,作用发挥有限。同时监督活动难以对项目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无法对项目遇到的问题提前研判预警。针对上述问题,亟须打通项目监督时空障碍,拓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路径。

  主要做法

  近年来,黄岩区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中围绕“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做到工作聚焦、力量整合、方法创新、实效提升。

  以“监督什么”为导向,把握监督重点。以数字化系统重塑理念,综合开发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e监督”应用程序。在监督对象上,把握“重”和“大”,选取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资项目或重大民生实事建设项目,2024年黄岩区共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88个,总投资800多亿元;在监督环节上,构建了项目计划、项目建设、项目成效全流程全闭环监督链条;在监督内容上,关注绩效评估、资金使用、项目进度、绩效评价、审批环节等核心节点等,配套出台《监督指引》,细化梳理5大环节核心指标23项,以数字化形式提供监督入口,在应用场景建设、监督功能开发、智能工具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

  以“谁来监督”为框架,搭建监督体系。以区乡两级人大、人大代表、咨询专家和相关部门为核心力量,汇集8个常委会工委办和19个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276名区级代表、15名咨询专家、42个部门单位(含国企),形成多方协力的核心用户体系。在机制建设上,出台《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方案》《代表联络站联系监督项目意见》《代表领衔联系项目制度》等方案制度,形成了常委会监督项目、各工委联系条线项目、联络站联系辖区项目、代表直接联系项目的四大机制,进行网格化、清单式监督,构建了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联合浙江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等高校教授和标准化专家成立起草小组,着手编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监督规范》,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监督的地方标准正在形成。

  以“怎么监督”为切口,发挥数智效能。开发“查、议、督、评”全功能监督场景,提升数字监督体验。“查”,即系统贯通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数据,全生命周期归集项目数据、预警数据、监督数据和评价数据等,实现数据分类总览、地图一键导航、进度可视化跟踪、晾晒图表化展示,多元数据让“查”更全面。“议”,即“建议随时提”功能,代表、群众“我有建议”一触直达,形成“提出一接收一办理一回复”功能闭环,通过预警监测、环节监督、项目评价、意见流转环节,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可“议”,激发代表、群众等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督”,即围绕“智慧监督”,形成集监督预警“智警”、项目意见AI筛选“智理”、项目画像五维评分“智评”为一体的立体智能监督大模型,便于及时发现项目问题,高效督促问题破解,促进监督提质增效。“评”,即以监督指标体系为蓝本设定监督评价指数,打造数字化评价生态服务体系,提供支持度、阶段性和满意度评测功能,拓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高效渠道,真正体现“专业督”“有效督”。

  经验启示

  实践表明,黄岩区实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e监督”应用场景以来,增强了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精准性,实现了政府项目实施绩效与人大监督效能提升的有机统一。这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必须依法履职行权,才能彰显宪法法律权威。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通过数字化监督,审查重大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进度同步推进,强化法定监督职能,进一步彰显人大担当,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必须坚持依靠代表,才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数字化监督,项目单位增强了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意见建议落实明显到位,项目推进更加顺利。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助推了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必须优化监督方式,才能切实提高监督质效。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数字化监督模式,实质上是对政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决算进行审查的延伸和细化,是对同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督的延伸和具体化,做到了全面与重点、全方位与全过程、程序性与实质性监督相结合,对于完善并规范地方人大监督体系,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必须坚持项目绩效,才能增强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数字化审查和监督,可以切实推动政府把好项目准入关,优化投资结构,优先保障重大民生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和绩效评估,督促政府和项目单位把资金管好用好,从源头上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决策、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职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10-24/20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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