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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立法“体检”更催征

发布时间:2024-10-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施行5年以来,发挥了保障引领作用,我们制定了保护规划、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了宣传等工作,对安岳石刻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9月5日,安岳石刻研究院杨秀伟在资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座谈会上深有感触地说到。这是资阳市人大常委会自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

  

  精心选题首部+首次

  立法后评估是指立法之后对立法的质量、法规的可操作性、实施的效果等进行评估,由此考量和分析法规的实际运行状况,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补充或废止提供依据。资阳市自2016年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选择哪部法规更具意义呢?

  始于南北朝,盛于唐、五代和宋,距今已有上千年历史的安岳石刻,不仅是雕刻艺术珍品,更是历史文化瑰宝,文物级别高,是川中1800余年来的历史发展和风土民情的实物见证和典型代表。2000年9月,安岳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石刻艺术之乡”。为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把不可再生的石刻保护好,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于2019年2月1日施行。这是资阳首部实体法规,也是全省首批出台的石刻类文物保护地方性实体法规,在“法治资阳”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按照“立法项目有特色、立法过程有经验、法规实施有效果”的原则,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作为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的法规。

  对于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评估的重点是什么?怎样组织实施?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大家对《条例》评估工作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于立法后评估,就是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现行法规实施后的“跟踪问效”。法规在实际中是否管用、立法质量高不高、实施中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好不好、法规制定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总结的经验做法等是我们评估的重点!”综合大家的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荣木一锤定音。

  

  务实落细全力+全面

  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组成评估工作小组,通过问卷调查、实证分析、调研走访、成本效益(效果)分析等方法对法规进行全方位研究评估。此外,为了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委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专家分析评估。

  “你好,我们在进行安岳石刻保护的调研,请你填一下这份问卷。”在文物保护点、安岳县街头、安岳县有关部门单位,评估工作组发放调查问卷2000余份,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这几年,你觉得安岳石刻的保护有哪些变化呢?”工作组的同志对职能部门、文管员、附近的村民提出问题。

  实地查看、走访、收集调查问卷后,工作组先后在安岳召开了由安岳县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等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6场次,大量的调查研究和佐证,为保证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了重要支撑。

  成效令人欣慰:5年来,省文物局和资阳市签订了《深化资阳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战略合作协议》,将安岳石刻保护补助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成立安岳石窟研究院,引进16名硕士专业人才;加快配置文物管理员、视频监控设备,建立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四防”文物保护机制,梯次推进文物保护项目,2021年至2023年,争取到10个资阳市石窟寺及石刻类文保项目;建设安岳石窟数字展示中心,打造乡村石窟寺微景观;突出“产业+文化+旅游”的比较优势,逐渐形成集艺术开发、生产加工、展销贸易、观光旅游为一体,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备的石刻产业链条;深挖石刻文化内涵,拍摄《条例》专题宣传片、多个作品荣获省级奖项;2024年安岳石刻入选首批“非遗四川·百城百艺”四川非遗品牌……

  问题也存在:安岳石刻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有差距、形成合力不够的问题;由于安岳石刻分布较散,很多坐落在村落及民居附近,建设管控措施面临较大社会矛盾、难落实的问题;个别条款如第十条规定的安岳石刻相关基础信息收集方面的实施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是,收集大气、植被等基础信息需要部门配合,且缺乏相关监测技术手段。四是不同文物保护区域和景区之间的协同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探索。

  聚智提质改善+改进

  立法评估工作小组认真梳理调查问卷、调研座谈的意见建议,综合专家评审的意见,经过分析论证,形成了《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研究报告,提交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讨论。

  详实的第一手资料,让主任会议成员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

  “《条例》施行五年来,资阳市、县以《条例》的规定为基础,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实施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地实施,基本实现了立法预期。”

  “《条例》的制度设计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需求相适应,操作性强。”

  “立法技术方面,概念界定清晰、逻辑结构严密、语言准确易懂。”

  ……

  针对立法发现的问题,主任会议成员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对安岳石刻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探索安岳石刻价值实现路径,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修法作准备。

  要针对《条例》个别条款实施难度较大、个别规定不适应国家最新文物保护规定等不足,待《文物保护法》修改后,对《条例》作研究处理。

  方方面面的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法规制度有效实施积累了经验。

  意见收集汇总,总结前行。“立法后评估,是一种回应,更是一种开始。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通过立法后评估,更好发挥其保证法律生命力的作用,让法律生命力更加持久,为法治社会提供持续的良法水源。”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的话语铿锵有力。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0/t20241029_440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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