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网讯 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带队,赴门头沟区参加《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农村办、城建环保办有关负责同志,门头沟区四套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委办局、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农村办关于《条例》立法情况及门头沟区“点状供地”实施规划、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划、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等工作情况。门头沟区规自分局、水务局、发改委等部门和10个镇街对《条例》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门头沟区在绿色发展、规划先行、“点状供地”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落实践行“两山”理论中形成了生动实践,创造了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完成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多规合一,明确了下一步发展路径。
会议要求,要将生态涵养区成功的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重点聚焦完善补偿机制、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落实“点状供地”等问题,以“点状供地”为抓手,创造性实施多规合一。要用政策手段引导乡村产业发展,促进生态涵养区农民致富增收。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结合区位优势,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乡村产业要由区统筹,充分发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通过“点状供地”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