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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2024年9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古努丽·买提沙力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