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自治区召开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赖蛟出席会议并讲话。
赖蛟指出,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这项重大改革举措,以实际行动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赖蛟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合理、于法有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梳理评估、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清单形式列明乡镇(街道)履职事项,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搞清楚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确保编制的履职事项清单抓得准、立得住、行得通。要做好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有机融合,在为“车”减负、为“马”赋能的过程中,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引领他们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履职担责,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