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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发布时间: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我们之所以自信,有着充足的理由和底气。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必须“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带领人民为推翻三座大山浴血奋战的同时,对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及其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政治从根本上实现了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绝大多数人受压迫被剥削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跨越,实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伟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于中华历史文化沃土。作为一个具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处处彰显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智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和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又植根于深厚的中国历史文化沃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在探索人民当家作主的道路上,我们党吸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经验,并赋予其全新的政治内涵。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全新政治制度之所以在中国创立发展并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拥护,就是因为它不是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真正解决中国问题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于党领导人民的探索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农民协会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从抗日战争时期的参议会到解放战争后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普遍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我们党带领人民为实现人民民主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和实践。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新中国的诞生,为把这一构想付诸实践奠定了前提、创造了条件。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于全过程人民民主伟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原创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把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向新的高度。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制度保障: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架构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使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0年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作者钟丽娟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gongzuoyanjiu_1022/4030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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