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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赴黄南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10-1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做好《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依法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10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组成调研组,赴黄南州同仁市及尖扎县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专业代表小组部分成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尖扎县康杨镇河滩村馨馨农民种养及手工艺品制作专业合作社、浪日传统弓箭手工制作有限公司、青海宗咔大藏经金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同仁市保安古城非遗传承展示中心、山狼艺术有限公司凿剪纸展示点、吾屯下庄龙树画院、吾屯上庄关措刺绣工作室、江什加村李加他石雕工作室实地察看,详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广泛征求对条例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黄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介绍,与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人大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近年来,黄南州围绕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这一目标,在州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品牌打造提升和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积极生动的实践,成效显著。制定《黄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黄南州立足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推动黄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有力抓手,必将为推动黄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文化自信,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非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聚焦非遗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使条例更加切合地方实际、更具地方特色。要加强宣传、形成合力,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着力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助推非遗事业高质量发展。

  (供图:教科文卫委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s://www.qhrd.gov.cn/gzdt/gzyw/202410/t20241017_22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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