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0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月26日至28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议案等;审查哈密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哈密市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自治区2020年度节约能源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自治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2020年度节约能源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2021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对2021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