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要职责:
1.承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负责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和公务接洽。
3.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向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4.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进行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起草常委会有关工作报告、收集区内外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协助组织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5.负责全区人大干部的业务培训。
6.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办事机构的人事管理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自治区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7.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自治区人大机关的接待工作和外事接待工作。
9.编辑出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广西人大》等刊物。
10.负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服务保障。
11.办理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具体工作;承担自治区人大机关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服务工作;承担相关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手机报的编辑、发送、更新及平台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部门决算单位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构成。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属单位共有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事业单位1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共九个: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外事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为正厅级行政单位。专门委员会下设12个处级机构,即: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承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一处、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二处、财政经济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华侨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共六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10个处级机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3个处级机构:选举任免处、联络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5个处级机构:办公室、法规一处、法规二处、法规三处、法规四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以上五个为正厅级行政单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下设2个处级机构:综合处和制度理论研究处),为副厅级行政单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秘书一处、秘书二处、人事处、宣传处、信访处、接待处、行政财务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信息处、机关党委等10个处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792.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74.4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2.38万元,下降0.1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8.8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59.91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申请调整和追加会议闭环管理经费及“智慧广西人大”运维经费等项目经费。
2.经营收入952.3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2.34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出版发行的《广西人大》杂志征订量较上年增加,征订收入增加,经营收入相应增加。
3.其他收入3.2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出版发行杂志的广告收入、利息收入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67.64万元,下降9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杂志版面宣传合作收入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减少。
4.上年结转和结余1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26.98万元,下降92.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建设项目预算2020年提前下达,结转至2021年使用;2022年没有结转至2023年的项目。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792.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659.4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2.38万元,下降0.1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976.2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人大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视察、代表集中学习及其他人大事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2.12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新增三期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基础学习班、“智慧广西人大”运维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48.08万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编辑出版发行《广西人大》杂志等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8.1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杂志征订量较上年增加,各项成本如印刷费、物流费等支出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39.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8.47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5.58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4.59万元,下降6.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引起相应的支出减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因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70.27万元: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4.46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引起相应的支出减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因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减少。
6.结余分配107.51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43.43万元,下降69.37%,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信息中心的总收入较上年减少,总支出增加,结余分配相应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25.1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82.46%,主要原因是大礼堂LED屏项目未实施完成,部分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1.3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21.55万元,增长1.14%。其中:基本支出6382.38万元,项目支出4428.99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6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主要用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人大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视察、代表集中学习及其他人大事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8604.31万元,支出决算为897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申请调整和追加会议闭环管理经费及“智慧广西人大”运维经费等项目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厅本级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4087.31万元,支出决算为45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5%。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年初预算89.19万元,支出决算为8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主要用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年初预算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主要用于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31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5%。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主要用于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年初预算1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8%。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主要用于人大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年初预算2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调研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38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6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人大其他专项事务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209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105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年初预算298.7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500.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年初预算250.4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死亡人员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2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年初预算23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3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引起相应的支出减少;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因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减少。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厅本级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年初预算231.64元,支出决算为22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7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下降引起相应的支出减少;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因人员调出、退休等相应减少。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75.63万元,支出决算为3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7%。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2.3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3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调入,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接待的批次和人次较少,公务接待费相应较少。2023年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团组2个,相应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接待的批次、人次较去年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48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比上年增加5.48万元。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23年因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团组2个,相应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支出一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支出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划转至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比上年支出增加2.94万元,原因是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接待的批次、人次较少。2023年接待的批次、人次较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全国人大、各省区市人大来桂调研接待,常委会机关工作相关协作单位、区内各市县人大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6次,人次7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65万元,下降4.7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29万元,增长2.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段后,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调研较上年增加,相应的差旅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6.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4.1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8.1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1.6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2.8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5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0836.56万元,执行数10836.5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召开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7次,审议法规案16件,通过10件,提请二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9件、自治县单行条例4件。听取审议20个工作报告,检查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9项专题调研。作出8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56人次,办理代表议案14件、代表建议652件。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在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新征程中不断展现人大作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丰富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广西实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3年度项目34个,项目支出总额5348.9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0个,本级项目支出4428.99万;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对下转移支付92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348.99万元,占项目总数的100%,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有由于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方法、程序等要求把握还不够到位,对绩效目标设定的研究不够充分,使得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值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研究制订具体化、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编制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和管理水平,夯实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础,有效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99万元,执行数为35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实现了项目的绩效目标,其中:开展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制定调研方案、印发有关通知、落实活动经费,明确以“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专题,落实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年中专题调研相关事宜;协助做好驻桂部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单独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相关工作。统计参加调研的名单和人数,汇总调研情况,起草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转交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指导开展代表年终集中视察。起草印发视察方案、通知,落实委托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大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组织开展代表年终集中视察。做好代表参加履职活动的各项服务保障。规范调团程序,印发有关通知。办理并发放703位代表的代表证。根据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更新代表信息。协助有关单位邀请代表参加活动。为代表订阅有关杂志,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为代表寄送资料等。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有项目虽然能够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工作涉及面广,因此个别指标设置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合业务特点全面设置绩效目标,进一步合理设置预算绩效指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59.99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预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实施,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明确、符合部门特点,执行有效性较好,基本达到项目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效果较为理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