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党中央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近年来,恩施市人大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监督议题,自觉肩负起推进全市法治建设进程的重任,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作为履行职责使命的着力方向,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实施情况,督促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整体法治建设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探索监督机制
积极探索“1+27+2”监督机制,从宏观和微观角度开启连续五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2023年,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恩施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首次采用“1+27+2”模式对法治政府监督进行提档升级。“1”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7”是同步听取27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2”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上一年度行政审判基本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上一年度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情况报告,让人大监督落到实处、产生实效。2023年8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首次听取了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4年8月,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这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依法履职情况的书面报告,重点报告各部门执行和落实与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情况,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出庭应诉情况等。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专项报告,总结了检察机关推进行政检察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梳理近年来受理行政检察案件的类型和领域、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分析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原因、指出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加强行政检察建设法治政府提出建议。市人民法院提供全市行政审判情况的报告,对严重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某一区域具有普遍性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从审判视角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错误,改进行政行为。政府工作报告与“两院”报告,行政执法与司法,对照印证,从行政执法角度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从司法角度反映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提供立体视野,丰富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客观性、公正性和实效性。这次会议,既听市人民政府的总报告,又看27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分报告,并在审议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督促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法治政府建设监督闭环。
重视备案审查
为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恩施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每年专题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于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建议市人民政府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积极吸纳律师等法律领域专业人才参与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审查的针对性、准确性,常态开展政府及组成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合政策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3年度共备案审查政府、法院等单位规范性文件6件。备案审查工作已实现显性化、制度化、常态化,备案审查制度的独特功效日益彰显。
提升监督实效
市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2023年度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有力保证了专项监督工作的审议效果。2023年全市共实施不予行政处罚8257件,减轻处罚143件,从轻处罚326件,免予行政强制10件;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47个复议咨询服务点、215个复议咨询服务岗,实现咨询服务全覆盖。全年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30.8%,通过纠错、调解、和解等手段,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同比增长1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已成常态;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100%,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让法治成为恩施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刘珈麟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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