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率调研组在新余市开展《江西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国强和省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渝水区城北街道蛤蟆山村、新钢步行街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地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在新余市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新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对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就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了交流。
胡世忠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爱国卫生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具体行动,是适应当前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
胡世忠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定位。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体现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在条例功能设定上要把准,在措施规定的设置上要完善,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推动条例的制定。
胡世忠要求,要切实把握立法为民的要求。爱国卫生关系千家万户,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多听取和研究各方面意见。要坚持系统思维,集思广益,以严谨的作风把法规修改好。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提交后续的相关会议进行审议,高质量完成修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