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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民宿管理之困如何破解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背景

  暑期旅游旺季结束,大理的民宿行业却意外地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一变化的触发点在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最近实施的一项整治行动——对一批不合规经营的民宿客栈进行了整顿关停。这项举措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据统计,截至2024年8月22日,大理市的整治行动已取得明显成效,大理镇、太和镇及银桥镇分别有42家、18家和10家民宿客栈被关停,共计70家民宿因不符合经营规范而被勒令停止营业。

  

  观点

  随着大理旅游市场的持续扩大和游客需求的多样化,如何在满足游客住宿需求的同时,强化行业监管,确保民宿经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服务质量,已成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启动监督 助力民宿管理破困解难

  大理的民宿数量已经接近全国总量的5%,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民宿业成为支撑当地文旅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大理州共有8952家正常运营的酒店与民宿,其中大理市7617家,约占全州总数的85%。今年2月,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全州文化旅游民宿管理情况的监督,以“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末问结果、年终满意度测评”的“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方式,对大理州人民政府的旅游民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通过现场调研,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工作组发现了大理州人民政府在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工作基础薄弱、部门履职不够、管理服务滞后、相关制度缺位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列出了旅游民宿管理底数不清、证照不全,监管上有空白区、前期介入和指导不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数字化监管滞后,OTA平台监管难等10项问题清单,于今年4月对大理州人民政府提出了旅游民宿管理情况“第一问”,并采取实地调查、随机调研、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跟踪监督。

  在“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推动下,大理州人民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联动、企业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模式,对旅游民宿底数清查、旅游民宿房屋安全管理、旅游民宿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旅游民宿治安管理、旅游民宿卫生监督管理、旅游民宿证照审批办理、旅游民宿税收征管、旅游民宿统计监测、旅游民宿价格监管、旅游民宿创优提质等10个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迅速在全州开展旅游民宿清理核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了文化旅游民宿动态管理机制。

  随着住宿业监管服务平台的搭建,全州旅游民宿基础数据库逐渐完善,全州旅游民宿底数被进一步厘清。截至目前,大理州通过住宿业监管服务平台“一宿一档”锁定正常经营旅游民宿共有6067户(其中大理市5468家),房间5.41万间,床位7.99万张,从业人员8万余人;制定出台了旅游民宿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民宿消防安全的指导意见、民宿治安管理实施细则、民宿卫生管理办法、酒店与民宿规划和用地管控的实施意见、旅游民宿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等;大理市在全省率先开设酒店与民宿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酒店与民宿审批许可事项,推行“一窗受理+帮办代办”“一次申请、联审联批”工作模式,将办理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3个工作日;对住宿业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改“查账征收”的税收管理模式,持续推广使用“数电票”,有序推进“有奖发票”活动,1—7月全州住宿业实现税收入库5975.56万元,同比增长39.41%。

  在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下,大理州旅游市场环境改善提升,发展质效持续显现。今年1—7月,全州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355.17万人次、同比增长9.18%,住宿业舆情投诉同比下降51.2%。

  

  持续监督 推动民宿管理提质增效

  在8月27日召开的大理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大理州人大常委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工作组对全州文化旅游民宿管理情况开展“第二问”专题询问,对大理州人民政府及涉及民宿管理的文化旅游、发展改革、商务、税务、住建、市场监管、卫生、消防、公安、政务服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提出了“底数清查统计不全面,民宿发展布局规划滞后,综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部门数据共享壁垒尚未突破,证照不全情况依然突出,升限纳统工作还需加强,OTA平台监管有效机制尚未形成,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机制实际效果还不明显,税收管理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泊车、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旅游民宿管理办法、旅游民宿管理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仍需加快”等29个涉及旅游民宿管理基础工作、职能落实、服务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的“灵魂拷问”。

  大理州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面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前一阶段的旅游民宿专项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一一作出了回应,对打好旅游品质提升攻坚战的下一步工作目标作出了承诺。

  首先是将加快住宿业数字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严厉打击酒店与民宿证照不齐、合同违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部门破解证照规范、房屋安全管理、税收征管、统计监测、价格监管等监督管理难题,重点抓好旅游民宿日常监督管理及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全州旅游民宿规范化、集聚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规范有序、服务优质的发展格局,打造全省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示范样板。2024年,力争完成旅游民宿“企升限”50家以上、年度住宿业税收增长30%以上;到2025年,力争培育达标的等级旅游民宿50个、旅游美宿50个,培育民宿连锁品牌10个,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发展示范区10个。

  下一步,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强化对全州旅游民宿管理“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紧盯“第二问”工作成效,开展“第三问”和满意度测评,督促大理州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洱海保护核心区内的民宿管控,强化全州旅游民宿规划布局;明确全州旅游民宿认定标准和管理指标;建立各级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管的数据库;建立市监、公安、卫生、消防、住建等职能部门之间“事前指导、事中审批、事后监管”的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妥善解决民宿办证难问题;建立住宿业线上经营服务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对OTA平台的监管,确保证照齐全、合规经营及平台信息内容安全;加快民宿管理工作立法,督促州人民政府加快制定旅游民宿管理办法,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快制定旅游民宿管理细则,努力形成1个地方性法规,1个政府规章,市场监管、卫生、消防等多个部门管理细则的“1+1+N”大理州旅游民宿管理法规体系,促进旅游民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创造旅游民宿管理大理经验,推动全州文旅产业创优提质、高质量发展。(秦蒙琳)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gedirenda_0919/4029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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