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在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书面)
省人大常委会:
2023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全面加强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建立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规范管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国有资产治理格局,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末,全省国有资产总额127797亿元,负债总额75432.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2364.1亿元。省级国有资产总额26131.9亿元,负债总额16653.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9478.8亿元。
上述国有资产不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是因为水、矿产等资产价值核算办法尚未确立,目前只有数量统计。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文化企业)。
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0521.5亿元,负债总额47234.5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1257.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619.6亿元,利润总额267.8亿元。
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4973.2亿元,负债总额9213.7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428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069.7亿元,利润总额191.4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省合并报表口径国有控参股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6731.8亿元,负债总额2380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93.9亿元,净利润94.4亿元。
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423.8亿元,负债总额635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0.1亿元,净利润29.7亿元。
(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
全省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总额3728.6亿元,负债总额180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41.2亿元,利润总额21.1亿元。
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总额573.5亿元,负债总额261.6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13.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7亿元,利润总额23.6亿元。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6815.1亿元,负债总额2595.3亿元,净资产14219.8亿元。
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61.4亿元,负债总额819.6亿元,净资产2341.8亿元。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4201.2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6.8%。
2.水资源。全省水资源总量1409.5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23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健全治理机制,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国有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提高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盘活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等各类国有资源资产,支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扎实做好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文化企业)。
1.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全省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在全国三年行动重点改革任务地方评估中再次获评A级,成为全国连续3次获评A级的7个地方之一。在全国较早出台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成功组建省人才集团,推动组建省农业发展集团、省数字集团,填补相关领域省属龙头企业空白。
2.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推动企业动态优化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三个权责清单,公司治理持续提升,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充实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推进省属企业调整优化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党领导下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深入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竞争上岗方式新聘任管理人员,建立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
3.创新引领成效更加明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聚焦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助力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创新成果不断涌现,2项科技成果入选2022年度江西省十大创新成果,14项成果获2022年度江西省科学进步奖。全省国有企业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17个、省级创新平台113个,瞪羚企业6家、高新技术企业150家。
4.国资监管机制不断优化。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严控债务、投资、房地产、贸易、涉外、合规经营等风险,增强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化分类考核,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完善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等挂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建立内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首次开展出资监管企业内控专项调研督导,随机抽取金融企业开展财务监督检查以及业务合规性检查,不断提升内控水平、强化风险管控。认真做好巡视、审计、财会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压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加强成本管控,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及技术业务用房、办公用房购建。
2.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力有序。落实金融运行常态化监测机制,从整体运行、金融改革发展、区域金融风险状况等方面,动态分析掌握全省金融运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梳理城商行风险防范化解和改革发展情况。不断优化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指标,加大风险类指标权重,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3.普惠金融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1+5+N”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市场主体。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年争取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4.9亿元,安排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2亿元,推动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49.2亿元。加大财政支持金融力度,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
4.管理基础更加扎实。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产权登记的工作要求,开展产权登记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做好全省金融企业财务报表编报工作,不断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加快修订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事项清单,“一企一清单”设定审批、备案和报告事项,厘清政企职责边界。出台《出资监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清单(试行)》,设定禁止类和监管类投资项目,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
1.监管体制日益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省属文化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江西省省属文化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织密织牢监管制度。出台《江西省省属文化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财务监督,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用好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监管系统,加强省属文化企业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省属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细则。
2.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持续做大省文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总投资46.4亿元,有效发挥基金投资“倍增器”效用。深入开展压缩企业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处置“僵尸企业”等工作,全面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省级层面全年共注销低效子企业18家。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数字文化集团——江西省数字文化集团,打造数字文化产业布局重要平台。
3.公司治理逐步规范。一体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细化权限,量化标准,优化流程,明晰权责边界。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强化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重要作用。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完善风控体系建设,开展内控风险排查和专项审计,持续加强风险管控,推动企业稳健经营。
4.社会效益充分彰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创排了《八一起义》《天工开物》《钨金》等精品剧目。13件作品获得第33届中国新闻奖,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策划推出一批精品出版物,把党的创新理论和新时代发展成果讲清楚讲生动,全年实现版权输出469种,“中国好书”、第八届中华优秀出版物两个获奖数分别居全国同业第2位和第3位,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出台《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综合性制度。修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处置效率。印发《江西省公路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度。市县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日益健全,比如,南昌市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及通用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等一整套制度办法。
2.国有资产清理盘活深入推进。全面清查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推进房屋、车辆等重点资产合理配置、节约集约使用,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等收益管理。
3.公物仓管理机制初步搭建。出台《江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公物仓管理机制,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搭建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平台。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中搭建虚拟公物仓,分批推进资产盘点入仓。建成1000平方米的实体公物仓,集中管理使用频率高、占地面积小、运输方便的资产,为新成立的省委社工部等单位调配办公家具。
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2023年末,全省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校生均校舍面积分别达到8.5平方米、14.9平方米、22.6平方米、24平方米、23.9平方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4.8张,病床使用率达到72.1%。全年建成52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推进30家市(县、区)福利院功能提升建设,完成200家乡镇敬老院的新建和改造。
5.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等要求,将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模块的开发及上线运行,为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搭建统一平台。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取得新进展。以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为契机,创新提出自然资源“储赋能”思路,在全国率先探索“矿产+土地”等组合供应新模式,破解了单一自然资源要素配置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难题。九江市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整体配置,实现了自然资源资产的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我省试点获自然资源部高度肯定,并受邀在全国首届自然资源与生态文明论坛上专题报告有关案例情况。
2.土地节约集约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存量土地消化处置,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15个县(市、区)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总数列全国第5位。我省连续四年获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
3.耕地保护构建新格局。积极构建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为引领,以推进耕作层剥离等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耕地保护“1+N”政策体系。深入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省耕地总量连续两年实现净增加,专项整治案例被中央主题教育办编入主题教育整改整治案例集。建立全省统一的补充耕地指标网上交易平台,确保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4.矿政管理实现新提升。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锂、锰、离子型重稀土、萤石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找矿目标,锂矿保有储量跃居全国第1位。制定出台《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和《非油气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绿色矿山34座,已建成绿色矿山218座,总数位居全国前列。抚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入选国家示范项目,寻乌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赣县区崩岗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国家山水工程首批典型案例。
三、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截至2023年末,我省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共36支。
(一)组建产业投资大基金矩阵。2022年,省政府批复成立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撬动作用,精准扶持我省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我省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二)持续完善管理制度。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明确建立政府投资基金预算约束机制、风险防控机制、绩效评估机制和统计报告机制。出台《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推动引导基金规范发展。印发《江西交通强省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省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江西国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项目投前、投中、投后三大环节的风险把控,构建全过程风险管控防线。
(三)强化绩效管理。印发《江西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的内容、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结果应用、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要求各政府投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自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年度部门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对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下设的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同时,对引导基金开展了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政府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及全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动全省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全面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压减企业管理层级。完善综合评价,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落实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大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科研平台、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合作攻关。加强科技人才的使用管理,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担任“科技副总”。
(二)不断提升财政金融工作质效。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向重点监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董事,配套建立健全股权董事派出管理制度。全力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和发展壮大,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推动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成效,加强农业保险绩效评价,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遴选管理,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充分释放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履行社会文化责任,努力提供更多有意义有品位有市场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优化国有文化企业产业结构,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大力度出清“两非”“两资”,提高企业经营活力。继续完善省属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第三方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进一步完善文资监管职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
(四)持续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效能。修订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出台文物资源资产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继续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衔接,建立健全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分门别类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五)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做好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并贯彻落实耕地保护“1+N”政策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扎实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建立耕地储备机制。积极探索耕地“山上”换“山下”试点,优化耕地空间布局。探索制定省级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