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率队到深圳,就企业破产法(修改)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深圳市中级法院破产法庭、破产事务管理署,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法院、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人等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海斌参加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徐绍史指出,我国有一亿四千多万商事主体,四千多万家企业,要深刻认识企业破产法(修改)的重要意义。2020年,深圳参与了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稿的起草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了先行探索,充分发挥了深圳的先行示范作用,为我国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深圳经验。下一步,希望深圳各有关部门认真梳理企业破产、个人破产领域的有效作法和成功经验,查找困难和问题,继续为企业破产法修改提供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