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执法检查。
10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执法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副主任张剑飞、胡旭晟、周农,党组成员谢建辉、陈文浩出席,秘书长王晓科参加。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一鸥汇报了省公安厅相关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应急管理厅开展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公安厅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省交通运输厅调研了“两客一危”监管系统平台、路网运行监测相关系统及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省消防救援总队调研了消防救援智能智慧平台及一张图指挥调度系统、基层消防救援站建设;在省应急管理厅调研了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辅助决策平台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急能力建设;在省公安厅调研了智慧警务助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转型升级、全力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情况。
检查组指出,各部门对保一方平安、护生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到相关省直部门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下一步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直观了解、理顺了工作思路。执法检查是同题共答的过程,人大寓支持与监督之中,通过执法检查帮助有关部门发现症结所在,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领域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环境。希望各部门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对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的各项要求,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查漏补缺,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把法的精神落到工作实处。要加强智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赋能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处置工作。
检查组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吸收此次调研经验,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开展后续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完成后,将认真总结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人大立法职能,及时调整地方性法规中与上位法相冲突、与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内容,并将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上升为法律条文,为全省安全生产丰富法制供给,筑牢法治保障。
作为“法治护安人大行”的重要行动,今年9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了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执法检查。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由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主任会议(党组)成员带队,各执法检查组随后还将分赴全省14个市州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