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云南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在昆明召开。
1954年8月,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正式建立。
回望70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云南不断巩固和发展,牢牢扎根并深深融入云南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在云岭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归结起来就是“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守正创新。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功效。”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宁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立法——以小切口写大文章
“立足发展需要、立足工作实际、立足解决问题,多搞一些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王宁说。
多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云南是世界茶树起源地和种质资源多样性中心,近年来,随着古树茶价值的不断提升,古茶树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引导公众提升保护古茶树意识,压实政府和相关部门保护古茶树资源的责任,规范古茶树资源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助推云南茶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3月1日,《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标志着云南用法治方式为古茶树资源保护“保驾护航”。
从立法保护“一棵树”到护航“一湖清水”,再到审议批准楚雄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曲靖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保障条例、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类似这样切口小、条文少、措施实的法规,寄托着关注民生冷暖的大情怀、也书写着维护人民利益的大文章。
监督——以监督刚性推动问题解决
如何使监督工作有威、有为、有效?会上,王宁特别提到,去年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饮水安全、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2024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围绕推进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科技平台支撑作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询问、追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现场作答。
近年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注重探索创新,加码开展专题询问成为工作亮点——
● 夯实制度基础——制定《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
● 延伸询问触角——将专题询问范围延伸至“两院”工作,已先后两次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询问;
● 增加询问频次——聚焦“国之大者”“省之要事”,紧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专题询问次数由原来的每年两次增加到4次,有力推动专题询问常态化。
以“人大之问”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狠抓落实、推动发展。
代表——建好阵地 释放能量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方面,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王宁表示,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在大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曲靖市第二小学校长李青霖作了发言。
“全国人代会期间,我受邀参加了《两会会客厅》《见V知著》访谈节目,围绕‘双减赋能教育,回归育人初心’‘守护从心开始’两个主题接受访谈,积极回应‘双减’、青少年心理健康等热点话题,宣传推广我省经验做法,传递身边群众关于教育的真实心声。”李青霖代表认为,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多年来,云南人大不断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效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目前,全省已建成14556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一个个站点,就是一个个平台,“小阵地”释放“大能量”,为云南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坚实基础。
新时代新征程上如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云南结出丰硕成果?需要做好这“五”个方面的工作——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要切实提升监督实效,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人大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为改革发展广泛汇聚各方面力量。
要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全省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全省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创新点’、‘实践点’。”王宁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