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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意直通车”

发布时间:2024-10-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部署要求,学习传达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精神,集中开展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和交流,稳中求进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为加快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贡献人大法治力量。”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

  2024年,是党中央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10周年。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对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更高水平法治黑龙江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加快我省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强化机制保障

  形成工作合力

  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黑龙江省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立法项目选定更加科学,条款设定更符合实际,出台的法规更具有可操作性,立法工作逐渐向精细化转变,这与我们在民主立法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与立法联系点在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是分不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双近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建立于2013年12月,是开展黑龙江省立法工作的重要“外脑”和“智库”。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坚持立法联系点作为连接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直通车”、民意征集的“连心桥”、民主立法“推进器”的功能定位。

  科学谋划,高位推进。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设计、亲自部署,多次听取意见建议,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考察学习全国人大、省外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做法。通过实地调研,合理布局、科学选点、有序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确保所建的每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都具备较好的综合实力和地域领域特色亮点。

  强化制度,规范运行。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联系点制度建设,从建章立制着手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规范管理。常委会法工委制定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要求,完善工作规则,并对联系点的设立和撤销进一步明确,确保基层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进一步明确省、设区的市和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序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调整充实,扩大影响。经综合评估,根据工作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对立法联系点调整和充实,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重新布局。由原来30个调整为46个,撤销8个,新增24个,其中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5个,乡镇政府、街道办7个,村委会、管委会3个,法院、检察院、司法局7个,不同所有制企业6个,文化教育、法律服务等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基层联系点8个,兼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立法需求,基本做到了点、线、面和层级的立体覆盖。

  架起群众“连心桥”

  开启民意“直通车”

  “宝清县人大常委会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担任立法信息员,设立17个信息采集点,拓宽立法联系领域,扩大建议征集渠道。”

  “东北林业大学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形成‘1+1+N+1’工作机制,整合校内外专家资源,加强立法联系点队伍建设,依托立法论证项目,努力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和建设高质量发展。”

  “富裕县富裕镇人民政府利用‘12345’在线平台、‘代表云家’‘群众联系群’等线上载体,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调研、立法意见征集活动中。”

  ……

  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上,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工作实际,介绍建好用好立法联系点特色亮点和有效举措,使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真正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平台。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有着重要地位。建议条例(草案)在突出种业创新,推进农业数字化等方面进行规定。”富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全力说,富裕县富裕镇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承担了该条例(草案)意见收集工作,原汁原味地把老百姓建议反馈上去。

  “条例应在深入推进联农带农增收、农旅融合增收、双创增收,以法治手段保障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上加大立法力度,进一步予以细化规范,让老百姓获得感成色更足,奔向共同富裕的劲头更大。”省人大代表、逊克县新鄂乡新鄂村农民莫春霞对省乡村振兴立法特别关心。“没想到,我的建议被采纳了。”莫春霞激动地说,这说明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不是做样子、当摆设,让老百姓的真实想法在立法中得到有效体现。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民主立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完善新时代立法工作格局的现实需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廷双在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上要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是为了将听取意见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途径,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下一步,要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功能作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现政治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体现群众性;坚持立法意见征询的工作重点,体现科学性;坚持省市共建的工作思路,体现指导性。

  立法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将专业意见充分吸纳到地方性法规中,是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实际举措。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手段实施相关侵害行为的,也属于家庭暴力,应同‘酒驾’‘高空抛物’入刑一样,用精准化的地方性法规条款来减少和约束家庭暴力发生。”绥化市北林区人大代表池松柳,作为黑龙江正达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这几年来一直为遭受家暴的妇女维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时,她提出的意见专业性很强。

  “家庭暴力往往被视为‘家务事’,存在‘无人管’‘不愿意管’‘管不好’等问题。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勃利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紧盯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需求,对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提出:在精神侵害条款内容中增加“漠视”“孤立”“威胁”等行为建议,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突出司法机关优势,让专业意见的“金点子”乘上立法直通车,实现“民言民语”向“法言法语”转化。

  “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立法征询,让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征询中实现‘24小时不打烊’。”大庆市司法局负责同志表示,为把基层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做法变为地方性法规的制度设计,立法联系点通过不断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广度和深度,群众觉得立法就在身边、就在家门口,使立法更加接地气。

  突出特色品牌

  形成整体效应

  从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道办事处为立法联系点加强办公硬件设施、将新业态群体纳入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库,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一主两办一协同”工作机制、优先保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需要,北大荒集团尖山农场有限公司以“六有”标准建设立法联系点,到铁力市人大常委会谋划实施“一二三四”工作模式,逊克县人大常委会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开设基层立法联系点专栏;从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在海林市布局11个不同类型基层立法联系点、抚远市黑瞎子岛镇强化联系点“六员”功能发挥、漠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征询活动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大庆市司法局依托“数字+”科技智慧开展法规合法性问题大数据比对,到鹤岗市工农区人大常委会、鸡东县人大常委会、安达市先源乡友谊村村委会采取不同方式组织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省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优势认真研究、科学筹划,持续夯实立法阵地建设,开展特色立法活动,确保每个立法联系点都有一个叫得响、拿出手的特色品牌,为提升立法工作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进一步讲好生动的龙江人大故事、民主故事、立法故事,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效用最大化,成为与会人员共同思考的课题。

  基层立法联系点虽“小”,但它联系着大决策大部署、大制度大事。“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只是荣誉、招牌,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和使命。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的作用,切实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人民群众立法智慧的交汇点和传递站,确保人民群众的声音‘原汁原味’得到反映。”分组讨论气氛热烈,事越说越清,理越辩越明。与会者心中的问题一个个被拉直,大家对做好立法联系点工作有了更深刻理解,对立法联系点工作究竟“干什么”有了清晰把握,对今年立法联系点工作“怎么干”有了务实的谋划。

  “立法联系点场所建设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要在规模上盲目攀比,重点在于功能齐全、具有辨识度。”

  “每次立法意见征询座谈会,就是一堂生动的思想政治课、法律知识宣传课。”

  “新时代新形势下,面对地方立法工作任务更重、时间更紧、要求更高的实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高大上’的立法工作就在身边,进一步激发基层立法联系点新动能,立高质量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立人民群众拥护的法。”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抓基础、强规范、推亮点、创品牌,在“六个强化”上下功夫:强化统筹管理,实现省市县工作联动;强化专业培训,提升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强化业务指导,提高立法联系点整体工作水平;强化调研联动,形成省市组织、立法联系点参与的调研队伍架构;强化各自优势,突出自身地域、行业等优势,更好发挥参与立法的作用;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建议反馈更加顺畅,使参与立法从“立法中”逐步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

  小小联系点,民主大气象。新时代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齐心协力建好用好管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立法“直通车”作用,让立法“金点子”有效转化为治理“金钥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使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成为管用的民主实践,为奋力谱写全面深化改革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0/t20241015_440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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