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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社会委对我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发布时间:2024-10-1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天津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9月29日,市人大社会委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津南区景新花园社区家庭教育阵地并召开座谈会。市妇联、市教委和津南区妇联、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汇报了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情况。与会市人大代表肯定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取得的成效,就推动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条例》施行一年以来,市妇联、市教委等部门统筹联动,密切配合,以工作体系建设、专业水平提升、品牌活动打造为抓手,健全家庭教育体制机制,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展,推进专家和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家庭主动尽责、学校积极主导、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家庭教育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民族前途命运,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未成年人成长全过程。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打造天津市家庭教育工作品牌,共同把家庭教育这篇大文章做深做实。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政府推动、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二是市和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定期对家庭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好推动作用,促进我市形成“横向协同高效”的多部门联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四是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发挥独特优势,强化家庭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五是加强社会协同,将家庭教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10/10/030032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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