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准备工作,9月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情况座谈会,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政府债券资金和投资项目监管部门、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以及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债务管理使用、监督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当前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源建设,不断提升综合财力,科学合理统筹化债资金,逐步缓释债务风险;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加强债务风险常态化管理,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各级人大要准确把握人大对政府债务监督的原则和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打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组合拳”,织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制度网”;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观念,统筹谋划、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努力形成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合力。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谢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