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率执法检查组在贵阳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和乡村建设水平,以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检查组在开阳县南江乡龙广村察看乡村旅居发展情况
检查组在开阳县南江乡苗寨村察看农村“两改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在修文县六屯镇大木村察看“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情况
检查组在修文县六屯镇独山村察看乡村治理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开阳县南江乡龙广村、苗寨村,修文县六屯镇大木村、独山村以及阳明洞街道幸福村,实地检查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等,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于杰指出,贵阳市认真实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进“两改两治理”、促进农民增收等取得积极成效。要发挥区位、人才等优势,持续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集体经济做大做强。要统筹推进“两改两治理”,深入推进“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更加优美的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吸引游客,进一步推动乡村民宿发展。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基础设施运行顺畅、综合效益全面发挥、农民充分受益。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美钧、副主任委员任永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闵红棕,省人大代表胡璇、王雪梅参加检查;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赵雪峰,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胜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冉斌陪同检查。(文图: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视频: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