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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人大:当好公益诉讼“守护人”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濂溪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人大关于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要求,根据濂溪区东邻鄱阳湖、北襟长江的区域性实际情况,聚焦长江及鄱阳湖水生态保护,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收纳民意、征求建议等有效举措,凝聚各方力量,为守牢重要生态屏障、服务保障“江河战略”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能动履职

  濂溪区位于鄱阳湖限养区的姑塘湖、洪湖、谷山湖等水产养殖水域,水样pH值、总氮、总磷等含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因闸口外溢、外渗,对鄱阳湖水质造成影响,存在湖水污染隐患。鄱阳湖滩地及部分河湖岸线违规堆放垃圾,如尹家湖蔡岭村段河道内及河岸周边有杂草枯枝、垃圾杂物、畜禽粪污,对该水域环境造成污染。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鄱阳湖湿地保护、水域污染等重点领域问题,推动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截至2024年9月底,已有19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件回复整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经法院判决并全部履行到位。经督促,清理姑塘湖、洪湖、谷山湖、耀华堤万平池塘限养区的水产养殖水域环境;清理违规堆放的高垅乡青山湖堤生活垃圾、姑塘镇尹家湖蔡岭村段河道及两岸的生活垃圾;对姑塘镇姑山路西段附近4条废弃船艇拖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恢复该水域原貌。

  聚焦协作机制,提升保护质效

  通过开展座谈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掌握濂溪区水生态环境保护、林地和湿地保护修复、矿山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和耕地污染治理等相关情况,推动检察机关与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共同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屏障。督促区检察院与区水利局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调查取证、线索移送等工作。2024年,区检察院和区水利局通过联合巡湖工作,实地查看鄱阳湖濂溪域水质、沿线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及时发现鄱阳湖滩地非法填土、违规堆放生活垃圾及鄱阳湖水域废弃沉船等线索并移送立案整改,助推提升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综合保护。

  支持科技赋能,拓宽线索渠道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现难,在鄱阳湖滩地违法填土、违法倾倒垃圾等行为具有即时性、隐蔽性特征,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发现,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较大损害后果,事后监管整改难度较大。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积极利用多种方式,拓宽发现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损害问题的途径和渠道。如利用无人机高空航拍、动态跟踪等多种拍摄手段及水体快速检验、卫星云图跟踪等技术手段,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在线索提供、现场评估、“回头看”等环节的作用。

  通过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思想互融、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有序推进,开创“人大监督+检察机关”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新局面,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在濂溪区深入贯彻落实,推动公益诉讼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濂溪区人大陈常英、罗丽君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10/09/020657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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