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完善提升,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力、代表主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取得成效。
勤探索、勇实践推进县乡全覆盖。浦江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于2017年首次开展,2017年7月在郑家坞镇、虞宅乡开展乡镇层面项目试点工作,2018年1月在12个乡镇一级层面全部推开。同时3个街道人大工委邀请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对街道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会商、合议等形式确定,交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并接受代表监督评议。中共浦江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在经过短时间探索实践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浦江县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县乡全覆盖。
三阶段、六环节促进工作推深做实。浦江县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即项目征集初定阶段、项目审议票决阶段、项目监督评估阶段。项目征集初定阶段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征集环节,县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县乡两级人大依托代表联络站、网上联络站、履职平台等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提出项目意见和建议。二是初定环节,县政府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和筛选,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候选项目。项目审议票决阶段包括两个环节,审议环节,即县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上说明候选项目情况,并书面印发全体代表,代表在大会期间深入审议;票决环节,即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进行投票,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向社会公开。项目监督评估阶段分为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两个阶段。人大代表票决制经过不断完善,形成了县委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人大依法监督更加务实有效、政府为民执政更加积极主动的良好局面。
强监督、严评价增进项目落地见效。县人大常委会将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题督,围绕民生实事项目组织12个代表监督小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及时向县政府反馈建议意见。开展日常查,结合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开展定期报,县人大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和审议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开展年终评,年底组织开展以人大代表为主体、有关专业人士和第三方参与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评估,出具评估结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