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宋文娟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包来友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令新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王敬安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安保红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叶桂牛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本全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宗蕴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郝龙贵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鉴于陈武辞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代理检察长职务,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