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人大、区检察院和区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下,大运河附近的相关古建筑得到了有效保护,运河周边环境也焕然一新,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有力守护了我们的历史文化资源,公益诉讼让代表建议掷地有声!”镇江市丹徒区十七届人大代表江镇祥竖起大拇指点称赞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推动“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换,用代表的“金点子”开启检察履职“金钥匙”,实现“人大+检察”双向监督的奔赴,助推公益诉讼行稳致远,努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丹徒落地生根。
完善制度建设,让衔接转化有章可循。区人大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工作办法》,构建沟通衔接、转化运用、会商调研、督促落实、定期通报及联合评估六大机制,检察机关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检察建议,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利用代表建议“接地气”的优势,精准转化,用检察建议“开良方”,推动民声“变现”进入快车道,切实增强部门、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推动建议高质量办理。如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文明养犬的建议”“关于规范废品回收站经营秩序的建议”等代表建议,经过和12345热线等平台对接并联合评估后,既符合群众急难愁盼,又归口部门履职清单,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取得良好的办理效果。
召开联席会议,让建议制发有据可依。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情况,区检察院通过认真筛选,认为代表建议具备社会共性并符合公益诉讼范围且有监督意义的,区检察院邀请提案代表参加,并听取代表提建议的初衷及期望,通过人大代表等一线民意民智的介入,让提出的检察建议更接地气、更可操作。搭建“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联络站”,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实现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赋能。同时区检察机关列席每年人代会讨论,收集涉及公益问题的建议,并对月度例会上的建议给予积极关注,将相关问题带回转至公益诉讼部门分析研判。
加强联合督办,让建议办理有声有色。区人大常委会将“关于长江岸线行洪安全整治的建议”列入重点建议,安排一名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多次深入江心园区等长江岸线周边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行洪安全的办法。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在案件办理中邀请代表参加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送达检察建议等工作,在案件办理后及时向代表反馈情况。经过共同督办,办理建议的水利部门、国土部门及属地政府等联合开展对案涉现场建筑物进行拆除。2024年1月,涉案违法建筑物共计20000余平方米全部拆除完毕,并通过水利部门验收销号。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检察机关对全区长江干流岸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影响行洪安全问题进行摸底式专项监督,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代表参与见证,让建议办理有始有终。在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检察机关及承办部门邀请提出该建议案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到现场走访、检察建议调研以及代表建议的督办过程中。今年3月,根据一则“关于加强现存林木资源保护”的代表建议反馈,该区十里长山林场相关树种被盗挖现象严重,区检察院在依法办理一起盗挖老鸦柿树案件情况后,向林业部门和林场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落实林场林木保护、建立林木资源保护机制、完善日常监管体系。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向社会发出“保护林木、人人有责”的行动倡议。检察机关还组织2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补植复绿公益活动,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生态保护的志愿者,通过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强化维护生态认同感,教育引导相关人员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回馈社会。“检察机关普法教育活动既有实境课堂,又有以案释法,让大家深切感受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丹徒区人大代表杨震说,“见证了林木资源保护的整治成效,司法监督工作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中不断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维护了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
从文明养犬到噪音扰民,从林木资源保护到传承历史文化,从住房安全到行洪安全,“人大+检察”推动公益诉讼如火如荼,不断守护民生福祉。今后,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和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实践探索“人大+检察”监督新模式,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两种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耦合发力,助推检察公益诉讼在建设丹徒新征程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