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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魏哲哲)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发布,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解释》聚焦民法典实施后,社会广泛关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明确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对拐卖、拐骗儿童等行为的民事制裁,明确未成年人侵权时监护人如何担责……《解释》共26条,除了第26条是关于施行时间及效力的规定外,其余25个条文都是针对具体问题作出的规定,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近年来,拐卖、拐骗儿童的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儿童的人身权益,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那么寻亲产生的支出能否获得赔偿?《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监护人请求赔偿为恢复监护状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为严格确立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解释》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严重精神损害。

  近年来,禁养的烈性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那么该由谁担责?为了规范养犬行为,《解释》准确阐明民法典“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立法精神,强化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责任意识,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高空抛物造成损害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找不到抛物人如何定责?《解释》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将来确定的具体侵权人追偿。

  “《解释》施行后,我们将就《解释》适用加强指导,确保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相关规则。”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审判经验的研究总结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更好地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mtgz/202409/t20240927_85765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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