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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合肥开幕 陶明伦主持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人大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合肥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明伦主持会议,副主任何树山、王翠凤、杨光荣、刘明波、魏晓明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强调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宝贵经验,准确把握“八个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牢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任务,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弘扬宪法精神,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扎实做好监督工作,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提高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质量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了魏晓明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的关于检查《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说,近年来,全省各地遵循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党建引领、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改进物业服务管理的有效办法,物业服务覆盖率、小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率明显提升,群众信访投诉量逐步下降。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条例在规范全省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重要法治保障作用,着力解决物业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云鹏作的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说,随着我省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更高、更趋多元,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多。2019 年至 2024 年 6 月,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 69256 件,审结 64093 件,25 个知识产权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优秀案例,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为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谷剑锋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郭再忠作的关于全省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这是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后,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谷剑锋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说,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收益规模不断增长,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截至2023 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301 亿元。下一步,将抓好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有关意见的贯彻实施,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的功能作用。

  会议听取了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赵明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安徽省三大科创引领高地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说,近年来,我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决下好创新“先手棋”,努力打造“量子信息、聚变能源、深空探测”三大科创引领高地,为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了安徽力量。下一步,将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走出一条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汪学军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情况的报告。报告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5 年来,我省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积极打造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持续提升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水平,加快建设长三角乃至全国的优质绿色“米袋子”“肉铺子”“菜篮子”“果盘子”。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在全产业链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会议听取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韩雷受省政府委托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说,近年来,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民族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化民族事务治理法治保障,全省民族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不断开创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辛生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潘法律作的关于《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诸文军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办法(草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聂爱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分别作了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艳群作了说明。

  《合肥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亳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六安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已分别经相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根据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李兆平作了有关说明。

  省政府副省长李中、省高院院长田云鹏,省监委、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各设区的市和省直管县市及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有关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负责同志。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听取了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查监督、推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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