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软件产业不仅能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也成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驱动未来发展的核心产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石。9月25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为江苏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
曹伟 摄
《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自2007年实施以来,有力推动了江苏软件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2023年,江苏省软件产业规模突破1.4万亿元,其中工业软件产业链规模达3269亿元,在全国占比超过21%。但对标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实融合强省建设任务,当前面临“标兵渐远、追兵紧逼”双重压力。通过修订条例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从立法层面有效破除制约新时代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将为江苏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保障,为我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提供“江苏经验”。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从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自主可控产品从“能用”到“好用”,关键靠多用。为此,《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推广使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软件产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使用优秀自主安全可控软件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实训;企业用于购买自主安全可控软件的投入,可以纳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成本,为软件产业体系自主可控提供有力支持。
发展软件产业对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记者注意到,针对江苏龙头企业偏少、软件企业融资难尚未根本改善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拟强化产业集聚效益,支持软件产业名企、名品、名牌、名人的培育,积极支持初创期、成长期软件产业企业发展,通过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针对企业反映的政策兑现难等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兑现等支持举措,并鼓励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计算软件企业需求与优惠政策的匹配度,将匹配的优惠政策直接推送相关企业。
强化江苏软件名城、名园建设,是深化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推动软件产业高水平集聚,形成软件园区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创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条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需要加以细化。建议在该条中增加有关建立软件名城、软件名园建设指导协调机制,健全软件名城、软件名园宣传推广机制和交流机制,推动软件名城、软件名园的开放合作等内容。
针对“不愿用”“不敢用”“不真用”国产软件的问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增加相关条款:“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制订《江苏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目录》,并定期更新。首版次软件参与采购活动时,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鼓励省内国有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首版次软件,不得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