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专项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考生资格复审结果,现就公开遴选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考生入闱时间为7:20,抽签时间为7:40,面试时间为8:00。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2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北分院)行政楼1层。
四、面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相关注意事项将待考生入闱后由工作人员宣读。
(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抽签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严禁将手机及其他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带至候考室、面试室,已经携带的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因身体原因必须佩戴助听辅听或其他辅助设备的应考人员,须出具医院关于残障证明及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
(五)面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佩戴可以透露个人信息的饰物。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反映个人信息的内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如因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取消面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面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安静有序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
(二)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场位置及核实交通路线,时间须留有余地,谨防因道路施工、交通拥堵、天气等情况影响面试。
(三)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如有其他事项,可咨询0311-8780911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