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这既是谢翠波的立法工作信条,也是她持之以恒的工作追求。
谢翠波作为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和备案审查科科长,自2016年投身立法工作以来,她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先后参与制定了8部地方性法规,为地方立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精于匠心
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做好立法工作
作为玉溪地方立法实践的见证者和耕耘者,她始终秉持精益求精、悉心钻研的工作态度,力求使参与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经得起检验的精品。《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作为全省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城市更新法规,为突破没有现成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借鉴的困境,她通过参与调研协商、听证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城市更新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她提出的“将推进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实施连片改造,利用小区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筑增设车位、养老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完整社区等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制度、措施,规范固化上升为法规”的意见得到采纳,成为了这部法规的特点、亮点,为玉溪城市更新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她参与制定的《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对县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在维护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和生态平衡,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法治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制定的《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作为全省首部全面规范革命遗址保护、弘扬革命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对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
勇于探索
以创新实践的成果提升立法质量效率
在立法工作中,谢翠波始终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摆在立首要位置,她善于积累和总结立法方法、立法策略和立法技巧,参与起草了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听证、调研、立法后评估等22项工作制度,规范了立法程序。在制定《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时,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创造性提出成立“双组长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的意见建议,对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玉溪人大立法的一种工作模式。同时,她起草的《玉溪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对监督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真正打通地方性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表现突出,谢翠波于2023年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十佳共产党员”,2021—2023年连续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