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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布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已经牢牢扎根中国大地,深深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展现出显著政治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更加紧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肩负光荣职责的人大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长期关注“一老一小”群体。6年多来,方燕提出的关于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关于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吃饭难问题等多个建议,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制定、修改时所吸收。

  对十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而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许多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法律制定、修改工作,把反映社情民意、监督政府依法履职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对代表工作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代表工委,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各级人大探索建立20多万个代表家站,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渠道更加通畅、实效不断增强。

  

  人民意愿在立法中得到贯彻体现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党在领导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中,历来重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法律制度设计和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等全流程各环节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在组织发动群众对宪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过程中,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与学习、宣传和讨论,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

  光阴流转,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始终高扬。

  在编纂民法典过程中,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规则,解决“头顶上的安全”问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运用法治力量保障残疾人与老年人权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8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4件,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3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人民意愿在有关立法中,得到更好贯彻体现。

  江苏昆山以制造业立市,企业众多,如何以法治“红线”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是市民普遍关注的议题。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草案在昆山开展意见征询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视频连线的形式,通过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直接听取企业职工意见建议。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国江参与了这次连线,他深知应急救援对守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建议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责任。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报的48条意见建议中,有5条被研究吸收,其中就包括了宋国江的建议内容。

  法律草案在审议后向全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全国各地设立4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300多个……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让法律与百姓期待同频,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和功效。

  

  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公民、组织认为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这是保证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制度设计。

  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审查建议逐一登记、逐件研究,督促纠正了一批人民群众集中反映、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直接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在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

  

  短评:

  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要求新期盼,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二十大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mtgz/202409/t20240925_85753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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