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榕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1号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见强主持会议。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勃,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以及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人大代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榕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榕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榕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榕江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工作报告》《榕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听取县人大财经委《关于榕江县2023年底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指出,2023年全县坚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支出,强化债务管控和国企改革,财政管理效能得到提升,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符合预算法规定。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严格压减不必要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要进一步抢抓“村超”出圈机遇,大力发展“超能”经济,通过“乐子”探“路子”,铸造“牌子”富“日子”,牢牢牵住“村超”这个牛鼻子,带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持续健康发展。要用好用足新国发2号文件和“桥头堡”政策支持,推动绿色转型,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抓好财政政策落实,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榕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榕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榕江融媒:徐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