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这里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呵护好这里的美丽山水,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漓江阳朔段考察时曾反复叮嘱。近年来,桂林市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两个保护”工作,持续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为绘就阳朔最美山水画卷注入人大力量。
阳朔县遇龙河美丽风光
坚持向“好”出发争做“两个保护”坚定践行者
生态是阳朔引以为豪的“家底”,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如何发挥好人大优势,守护好、运用好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成为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抓手。
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紧扣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两个主题,走生态保护与生态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发展阳朔县金桔产业,建立漓江保护人大代表联络站,并在漓江保护人大代表联络站成立了县人民检察院漓江保护人大代表联络站办公室,凝聚人大与检察合力,共同建立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筑起漓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同时深入推进科技赋能生态建设,依托桂林市“数字漓江—人大监督”、阳朔县“智慧人大”两大系统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打通了人大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信息壁垒,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听取民意基础上,多次参与漓江公司、遇龙河公司经营管理方案的讨论,促成公司收入的10%作为沿江沿河群众的生态补偿金,2023年两家公司共分给沿岸村民6700余万元,惠及两岸群众近7万人。
“2024年阳朔县漓江保护人大代表联络站进站履职——‘两个保护’宣讲”活动现场
坚持向“绿”履职掀起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新浪潮
凝心聚“绿”,代表在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开展“人大代表亮身份”活动,组织全县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到漓江生态保护的火热实践中,以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常态化开展“4·25漓江保护日”系列主题活动,各级代表亮明身份参与漓江保护、全民禁渔禁猎、增殖放流、沟渠清理、植绿护绿及规范桉树种植等系列活动,并在漓江沿岸的村委设立了4名“人大代表生态环境监督员”,以点带面,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反馈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身体力行影响和带动周边群众加入环保行动。如,2023年11月在杨堤乡浪洲村召开的民情沟通会上,有群众提出关于对浪洲外村、里村的陈年垃圾进行清理的建议,后经办理已于当年12月6日全部清理完毕。现如今,人大代表的履职足迹已蔓延到阳朔秀美山水的每一处角落,为推进漓江生态保护建设建言献策,在绿水青山间穿梭的一个个身着“蓝马甲”的人大代表身影逐渐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阳朔县人大常委会在漓江河畔杨堤码头开展漓江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坚持向“严”而行护好绿水青山生态“高颜值”
以人大力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守护漓江一江碧水,就要敢于监督、勇于亮剑,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以有力有效监督为护好阳朔山水“高颜值”作出贡献。
各级人大代表在漓江沿岸开展“为漓江洗脸”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两个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立足人大监督职能,持续推进生态环保“最严监督”。阳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禁止种植速生桉的议案〉的决议》,阳朔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禁渔禁猎的决定》,持续开展全县禁止种植速生桉、禁渔禁猎和水库养鱼情况、林长制、田长制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每年将涉及生态环境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项目,力求找到生态文明建设和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点,有力推动了漓江景区纯电动游览排筏项目建设。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助推下,漓江流域断面、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漓江干流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阳朔县成功获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漓江治理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案例,保护经验做法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赖黎勇/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