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人大调研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时提出 完善特定非金融机构有关条款

发布时间:2024-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11日上午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行分组审议。

  委员们认为,修订反洗钱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完善涉外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修订草案二审稿充分吸收采纳了初次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反洗钱工作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新形势新情况也予以了适当回应,整体上修改得比较好。与此同时,委员们也对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细化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规定。分组审议中,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引发关注。

  郑建邦副委员长在发言中指出,考虑到资产评估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同为金融服务过程中重要的中介机构,建议在修订草案第六十四条中增列资产评估机构为履行本法规定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主体。他同时指出,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发布实施,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传输和共享有更加严格的管理规范。建议做好修订草案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之间的协调衔接。

  “根据迎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五轮反洗钱国际评估有关工作部署,已经明确由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相关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管理规定。”郭树清委员建议完善特定非金融机构有关条款,将修订草案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务院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规定。”

  修订草案规定,特定非金融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参照本法第五十二条至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标准由国务院有关特定非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践中特定非金融机构类型较多,经营规模差异性也较大,建议进一步明确细化特定非金融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以方便实践执行。”张勇委员说。(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s://www.ynrd.gov.cn/html/2024/rendajujiao_0913/40295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组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时提出 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下一篇: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言国防教育法修法 对学生军训聘请选派军事教员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