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说明。
雷海潮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遵循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重大风险。二是认真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三是落实科学精准要求,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形成制度合力。
草案共8章6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坚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源头管理,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或者减轻其危害。二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较高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三是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应急处置场所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急处置能力,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建立监测哨点网络,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监测,提高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和时限,实行网络直报,畅通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报告渠道,建立报告免责机制,禁止干预报告。三是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细化政府发布预警的程序和可以采取的预警措施。
完善应急处置制度,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明确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和可以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强调科学精准,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效果。强调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权益、减少对生产生活影响的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三是加强医疗救治。推广有效诊疗方案,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提高救治效果;参照疫苗紧急使用制度,建立药品紧急使用制度。四是强化民生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政府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医疗服务的提供,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群体予以特殊照顾,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强调依法处理个人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结束后,应当及时删除为应对事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
此外,草案还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作了规定,强化保障措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针对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单位、个人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针对如何处理好本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关系,雷海潮表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确立的制度框架基础上,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优先适用本法。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作了一些规定,但对应对体制、程序等规定较为简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按照工作流程明确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程序、措施等,并与传染病防治法做好衔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适用本法,但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作了专门规定的,优先适用其规定。(记者 张天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