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波澜壮阔,70年风雨征程。在安徽这块改革开放的热土上,江淮儿女始终勇立民主法治建设的潮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筑民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发展之势,为安徽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事业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历史的指针拨回到70年前。1954年8月20日至26日,安徽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合肥胜利召开,413名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安徽发展大计。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席曾希圣《1953年以来工作情况和当前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等6项决议,并选举产生39名安徽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主法治的“安徽篇章”自此起笔。
时光流转,步履不停。1979年12月,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安徽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从此,我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4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职实践日益丰富,各项工作蓬勃发展。
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巩固完善。在70年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牢牢把稳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人大工作中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先后制定了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服务中心大局更加坚强有力。70年来,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全省发展进程中谋划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自1980年7月制定出台我省第一件地方性法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试行)》,40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700多件,其中包括《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等多个开“地方立法先河”的创制性立法,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710多项,开展执法检查140多次、专题询问30多场,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障了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安徽得到坚决贯彻执行。
人民主体地位更加得以凸显。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安徽走过的每一步,都在践行着我们党“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庄严承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四级联系”机制,实现联系全覆盖。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构建了“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群众评”工作体系。经过70年的发展建设,目前全省各级人大建成代表小组9050个、代表履职“家室站点”11939个,去年累计收集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80.1万件,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人大自身建设更加健全规范。1979年设立常委会以来,省委先后九次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专门文件,推动解决常委会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经过45年的发展建设,省人大常委会从设立之初的3个工作机构、1个办事机构,增加到现在的8个工作机构、4个办事机构,省人大专委会也逐步健全到9个,并相应设立了分党组,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从1980年2月制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试行意见》开始,制度建设便贯穿人大自身建设始终,先后制定完善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专题询问办法等规范自身行权履职的法规制度60余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制度机制。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党的二十大全面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并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新时代新征程上,全省各级人大将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聚焦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