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其中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彼此贯通,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民主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使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选举结束而中断,二是使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要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性是人大监督的基本属性。这意味着人大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民通过人大监督来保证国家机构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就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人大监督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它本身也具有“全过程”的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二字贯穿全过程,是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确定监督项目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确定监督项目,是人大监督的“头道工序”,其作用就是确保人大监督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关注民生。所以,“怎么确定”“确定什么”,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态度问题。甚至可以说,监督项目确定的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满意度。为此,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要围绕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要深入研究党中央的要求是什么?实践需要是什么?人民群众期盼是什么?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要广泛听取意见,把代表议案建议、群众反映意见、调研了解情况作为确定监督项目的基础”。从栗战书委员长的这段讲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人民”二字在人大监督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这一点已得到实践的充分印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本届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监督的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频频出手、持续发力。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三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司法、就业、中小企业促进、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监督工作,督促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工作方式上,坚持开门监督,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由人大监督的人民性所决定,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就是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因此,人大监督必须开门进行,必须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执行得如何?“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对此,往往是百姓心里最清楚,他们也最有发言权。开门监督、广纳民意,可以使人大监督更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增强实效。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强调,人大监督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不能走形式、走过场”。为了能听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使人大监督更好地接地气,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例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基层群众座谈会,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引入“外脑”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栗战书委员长更是率先垂范,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预设路线,专门到村民家中和企业车间等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倾听民意、集中民智、问计于民,推进监督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
在工作重心上,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人大监督,就其本意而言,就是要抓住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进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所以,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最能检验人大监督的“成色”。推动问题解决,方显监督实效。栗战书委员长指出:“执法检查就是要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不能走过场,不能搞评功摆好那一套。”在这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堪称经典之作。这次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用法律的武器护卫蓝天白云,提升百姓蓝天幸福感”。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的要求,检查组既有“明察”又有“暗访”,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发现了许多法律实施中的深层次问题。最终形成的执法检查报告三分之二篇幅都是用来晒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对典型违法事例直接“点名道姓”,绝不碍于情面“放水、粉饰、打埋伏”。专题询问也是“辣味”十足,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真正做到了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一些参与此次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感慨:这次执法检查之深入、针对性之强、力度之大,揭露问题之尖锐,提出建议之务实,都是历史之最。
在工作流程上,实行全流程全要素监督,力求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从实际运行的情况看,人大监督不是一次性的,不是“一查了之”“一听了之”“一审了之”“一问了之”。它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是由若干个环节构成的闭环系统。以执法检查为例,一次全流程全要素的执法检查通常包括以下一些“工序”:立项;召开启动会并确定执法检查内容和重点;实地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必要时还进行专题询问;督促整改;有关部门向人大报告整改情况。由此可见,一次成功的监督活动,应该是有头有尾、善始善终的;应该是既重过程、更重结果,直至取得让人民满意的实际效果才算告一段落的。实行全流程监督,步步深入、狠抓整改落实,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杜绝“半拉子工程”,就是对人民负责、力求让人民满意。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流程监督的生动范例。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时启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到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组成高规格执法检查阵容;从跨越三个月深入一线进行“立体式”检查,加强抽查暗访,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到多次召开座谈会直接听取意见建议,首次探索委托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从栗战书委员长当面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情况,到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从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在“你问我答”中共谋净水良策,到紧盯整改,听取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一追到底、跟踪问效……整个过程中多措并举、稳扎稳打、持续发力,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实现了全流程全要素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点赞。
总之,人大监督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真正做到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满意”。
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谈之二|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根本政治保证
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谈之三|中国式民主能够全过程的可靠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