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凌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启鸫、杨志勋、吴远亮、陈治英、杨鹏及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泽猛,副县长王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强化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地(林地)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拟任职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
会议还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强化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草地(林地)畜牧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