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8月8日至14日,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抽样分析等方式,对银川、中卫市的近100个(家)食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餐厅和食品小作坊集中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一线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随后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连续十八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和基础信息共享制度,统筹协调,切实凝聚部门合力,明晰责任,齐抓共管;二是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知晓、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优化检测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水平。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污染、食品质量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要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风险管理。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