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至20日,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刚,副主任罗晶、高朝阳、杨洪武、王瑞岗、杨丹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戴德润,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子龙,县人民法院院长谌珊珊,县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依法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赵乐际委员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案情况说明,听取和审议了有关议案、报告和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纳雍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补选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通过了有关报告的满意度测评。
会议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于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履职承诺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纳雍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纳雍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纳雍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关于〈纳雍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纳雍县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纳雍县人民政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纳雍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纳雍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于刚强调,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持续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上下功夫。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切实抓好人大主责主业,以实的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期望。(作者: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