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贾玉梅、聂云凌、杨廷双,秘书长韩嘉彬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隋洪波,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要求。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有关条例及决定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群众体育工作、《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落实、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4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政府《2024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省监委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免职的议案、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部门、办公厅负责同志和部分参与立法工作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