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自本届人大一次会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决议》以来,连续五年围绕生态环保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助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一是每年采取清单化模式审议计划、评估成效、提问销号,确保相关工作年年有进展、事事有落实。
二是针对群众反应较大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组合拳予以重点监督,并立足人大数字化改革,依托“慈溪空气质量”数字化平台优化升级工作方式,利用技术手段持续强化监督。
三是直面困扰本市发展的固废污染问题,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开展了两轮固废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以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统筹发展全市固废处理格局,补齐硬件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消纳处理能力。今年慈溪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