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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队来辽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1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记者赵英明报道 为推进公证法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促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

  9月7日,执法检查组在沈阳先后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分别听取我省贯彻实施公证法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律师、学者、公证从业人员、公证服务对象等座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曹建明对我省贯彻落实公证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辽宁承担着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重大使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力贯彻实施公证法和国家关于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公证服务效能,扎实推动公证事业发展,为法治辽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曹建明强调,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更加深刻理解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推进公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公证法律服务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曹建明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对公证服务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公证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制度,着力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鲜铁可,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夏吾卓玛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主持会议,副省长王大伟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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