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的决定》,同时受全国人大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自9月4日至9月中旬,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方式,对我区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燃气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及“1+37+8”系列文件精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等十三项重点内容开展。检查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涉及的37个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场所,并邀请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的专家协助检查。各市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同一主题、同一内容、同步开展的原则,同步进行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范围覆盖所有县区和乡镇。
执法检查中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并安排专家作为技术顾问参与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列问题清单,交由执法单位督促整改,并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同时,采取案例分析、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和大数据分析、畅通民意“直通车”等方式,增强执法检查监督实效。
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这次执法检查还将同步开展五级人大代表“护安全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代表依托履职平台开展专题调研,了解“身边的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同时,依托地方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采取“面对面”交流方式,听取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记者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