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篇总则、第二篇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并围绕“树牢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作交流研讨。会议安排4名机关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并随机抽点3名党员同志发言。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第一督查指导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强调,在条例规定党的“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严明政治纪律,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纪律处分条例,在“深”“实”“严”上下功夫,切实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文妮 李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