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区直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批示精神 深化“基层工作周”的指导意见》要求,12月8日-13日,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由监察司法工委党支部牵头,组织机关8个党支部10名党员下沉到金凤区景湖社区开展“我当社区工作者”志愿实践活动,积极宣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1+37+8”系列文件,协助排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与社区工作者一同入户开展燃气安全“三件套”加装等重点工作落实。
金凤区景湖社区是今年机关党委确定的监察和司法工委党支部社区服务工作周定点社区。在社区工作周活动期间,监察和司法工委党支部得知社区近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任务重人手紧的情况,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机关党委迅速号召机关党员参加“我当社区工作者”志愿实践活动。监察和司法工委、预工委、代选工委、农工委、环资工委、行政处、信访处、编辑部党支部踊跃报名,组成志愿小分队,与社区工作者混编成10个工作组,分赴社区居民楼宇向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入户排查安全隐患,并协助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参加活动的党员逐户排查,耐心宣讲,认真登记,不放过一个隐患盲点。在参与社区工作的同时,切身体验基层社区工作者的一心为民情怀,务实苦干作风,加深了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我当社区工作者”志愿实践活动,也让社区党员群众感受到人大常委会机关聚焦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推动涉民生安全领域隐患有效排查整治,形成机关带基层、基层促机关的党建融合互促生动局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魏润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