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人大实际,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旦科、坚参、王峻,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延清、江白、唐明英、刘柏呈、孙献忠,党组成员、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至7月工作开展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情况汇报,研究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
洛桑江村指出,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是在全区上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体现了十届自治区党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原原本本学、系统整体学、联系实际学,找准职责定位,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实际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在人大落实落地。
洛桑江村强调,要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在抓进度、提质量、增效益上下功夫,持续抓好立法工作、扎实推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质量,确保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持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正确用人导向,不断提升人大干部服务改革、推动改革的能力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