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把“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为“七个聚焦”之一,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重点;把“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纳入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各领域各方面系统部署之中,进一步凸显了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极端重要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必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用的改革创新。
一是以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切实增强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使命自觉。健全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更好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创新工作思路、内容、方法,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区全面贯彻、有效运行。
二是以发展民主凝聚改革合力。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在决定权方面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使决策和决定更加体现民意。在征集立法建议、收集监督议题、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吸纳民意、惠及民生,不断完善扩大代表和公民参与的制度机制。持续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继续实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民生实事实施过程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更加突出实事办理成效。用好“数智人大”和“家站点户”等线上线下民主平台,丰富“民主议事亭”“廊桥夜话”等基层民主路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看得见、摸得着、真管用。
三是以依法监督推动改革发展。健全并完善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在监督选题上,聚焦改革事项在点军落实落地上进行监督,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改革成效更加符合实际、符合人民愿望;在监督方式上,完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多种监督手段,可针对重点监督项目,组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成效;强化监督“后半篇文章”,健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选择性地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大胆探索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持续增强监督刚性。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改革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四是以代表履职提升改革成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根植人民的天然优势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5号见”代表接待日活动、“点单送法”“局长进点”“代表·区长面对面”等系列活动和载体,及时准确向人民群众宣传重大改革举措,及时发现并报告改革措施在落实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大限度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与自觉行动。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积极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整合资源、创造条件,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在改革浪潮中积极履职,勇立新功。
五是以自身建设提升改革本领。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服务改革、推动改革的能力水平。推进人大履职理念、方法、机制迭代更新,推动人大工作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点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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