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近期对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进行检查。7月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知识产权局、科协等职能部门实施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谭玲充分肯定我省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以粤港澳大湾区和国际科技中心建设为引领,在加强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她强调,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牢牢把握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的目标,勇于先行先试,敢为人先,推进落实科技创新体制改革。执法检查要围绕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政府法定职责、法律规定的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督促和支持政府破题解局,推动科技领域法律及配套政策的落地落实,以适应新时代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要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法实施,依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人才发展、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运用法治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刘小毅等参加会议。